近日,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海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指出,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等有关规定,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教育局拟定了《关于海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9日。
公告指出,线下培训10人以下,培训费基准价31元/课时.人次,10-35人,培训费基准价16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培训费基准价10元/课时.人次.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公告明确,各培训机构要全部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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